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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坟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26 来源:原创

迁坟公告

按照撂荒地复垦复耕要求,龙泉驿区洪安镇文安社区二十组(原化工新村10组)生态移民范围内的土地需进行整治。请在该区域范围内有坟地的家属,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2021年12月26日前)将坟墓进行迁移;如有未进行登记补偿的,请于公告之日起7日内携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龙泉驿区洪安镇文安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登记,并立即实施补偿、迁移,逾期将按照无主坟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吴洪彬 洪安镇文安社区党委委员  84898197;13882123595

 

龙泉驿区洪安镇文安社区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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