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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两个单位都参加了工伤保险,出现工伤时能享受双重待遇吗?

发布日期:2022-04-21 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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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某在一家货运公司工作,同时利用闲暇时间在某超市兼职。货运公司及张某兼职超市都为张某参加了工伤保险。


某日,张某在超市工作时,被货架上的货物砸伤右脚,后被认定为工伤。


张某想知道,他工作的两个单位都为他参加了工伤保险,他可以享受两份工伤保险待遇吗?

答案是不可以

《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因此,张某的工伤保险责任只能由发生工伤事故时的单位承担,他无法从两个单位获得双重工伤保险待遇。


来源:成都社保

编辑:郑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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