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3-20 来源:原创
3月2日,龙泉驿区气象局、龙泉驿区应急管理局印发了《2023年成都市龙泉驿区防雷安全监督检查计划》(以下称《计划》),3月2日起至今年11月,分两个阶段在龙泉驿区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活动,3月份为自查阶段,4月至11月为督查检查阶段。
《计划》明确
本次防雷安全监督检查针对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包括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重点检查是否履行防雷安全“五有标准”:有防雷安全管理岗位、有防雷安全管理制度、有气象信息接收平台、有防雷设施设备标识牌、有防雷安全知识宣传栏;是否建立防雷安全责任制、落实清单制管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及安全保障措施、落实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报告、建立雷电灾害应急预案、防雷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验收、雷电灾害防御知识培训等情况。
针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重点检查是否持续符合资质条件以及分支机构、检测人员、仪器设备、检测业务开展、年度报告、质量考核、检测活动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整改等情况。
《计划》要求
自查阶段(2023年3月)防雷安全重点单位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对照本方案确查目标和检查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严格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防雷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到位。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要切实落实主要责任,按照客观、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严格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确保检测数据和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严禁无资质、超资质许可范围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
行业和各街镇检查阶段(2023年4月)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街镇检查本行业或本辖区内防雷装置使用单位的防雷情况,做好检查记录。
督查检查阶段(2023年4月至11月)区气象局、区应急管理局按照计划要求实施监督检查,完成各项检查内容。
总编辑:张杰
值班副总编辑:邓晴风
责任编辑:江逸 蒋煜
编辑:向竞秋
记者:杜思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