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1-25 来源:原创
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
广大市民朋友们:
新年伊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席卷而来,全国各地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疫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
经国务院批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为了您和您的家人及全社会的健康,作为公民应承担相应责任、履行相关义务,我们呼吁广大市民朋友:
一、请近一个月从武汉等地来、返龙泉驿区的人员主动居家隔离,不走亲访友、不与外人接触,14天后无症状可解除隔离。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时,请第一时间戴好口罩到龙泉驿区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务必主动告知医生武汉等地旅居史。
二、请市民朋友尽量不到人员密集场所,保持良好卫生习惯,适当保持房屋开窗通风,不要接触、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不食用未煮熟食物。
三、如您身边有来自武汉及周边地区的人员,或与之密切接触者,请劝导他们不要外出,并及时告知所在社区居委会。
四、龙泉驿区委、区政府已经成立防控指挥部,加强医疗救治、保障生活供应、公开回应社会关切,请大家坚定信心,全力配合参与群防群控,不信谣、不传谣。
市民朋友们,我们坚信,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
祝广大市民朋友新春快乐!身体健康!
龙泉驿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4日
龙泉驿区内
二级及以上设置发热门诊医疗机构
【龙泉驿区第一人民医院】
龙泉驿区驿河3组201号
【成都航天医院】
龙泉驿区鲸龙路121号
【四川省人民医院东院】
龙泉驿区大面街办洪河北路585号
【龙泉驿区第二人民医院】
龙泉驿区洛带镇上街105号
【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
龙泉驿区龙泉玉杨路383号
【龙泉驿区中医院】
龙泉驿区建设路68号
【四川护理职业学院附属医院】
龙泉驿区沿山路二段88号
【成都长江医院】
龙泉驿区十陵街办灵龙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