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1-26 来源:原创
因大运会建设项目迁移需要,需使用龙泉驿区洪安镇文安社区二十组(原化工新村6组)生态移民范围内的土地。请在该区域范围内有坟地的家属,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2021年2月26日前)将坟墓进行迁移;如有未进行登记补偿的,请于公告之日起7日内携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龙泉驿区洪安镇文安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登记,并立即实施补偿、迁移,逾期将视为无主坟地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梁时勇 洪安镇文安社区党委副书记 84898197;13551259045
龙泉驿区洪安镇文安社区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