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轻便
是近距离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
但由于部分骑乘人员
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不仅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更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以上动图来源于网络
“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中
成都交警针对
电动自行车
未佩戴安全头盔
手持拨打电话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重点查处
持续净化城市道路交通秩序
下面曝光一批电动自行车
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希望广大骑乘人员引以为戒

交通违法者:王某
所属社区:永兴社区
违法时间:2024年9月13日
违法地点:锦江区二环高架路(爱家丽苑)

交通违法者:康某
所属社区:晋阳社区
违法时间:2024年9月13日
违法地点:二环路西二段

交通违法者:谭某某
所属社区:金牛区交大路184号
违法时间:2024年9月13日
违法地点:人西路口

交通违法者:李某某
违法时间:2024年8月22日
违法地点:八里桥路
所属社区:金韦社区

交通违法者:陈某某
所属社区:东润社区
违法时间:2024年9月12日
违法地点:锦江区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

交通违法者:刘某某
所属社区:金牛区黄忠社区
违法时间:2024年9月13日
违法地点:苏坡西路26号

交通违法者:唐某某
所属社区∶红碾社区
违法时间:2024年9月13号
违法地点:光华西三路

交通违法者:罗某
违法时间:2024年9月13日
违法地点:八里桥路
所属社区:站北社区
《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
自6月1日实施以来
前三个月以宣传劝导为主
加强释法说理
突出教育纠正
9月1日起
依法对“未佩戴安全头盔”、“骑车玩手机”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
骑车分心时,驾驶员精力会分散,对路面情况和周边环境的观察将减弱。一旦遇到紧急或突发情况,会大大削弱驾驶人的应变能力,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非机动车要遵守各行其道、右侧通行,以及安全通行原则。在外出行要走非机动车道,不能在机动车道上逗留或行驶。

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不要闯红灯。

非机动车通过斑马线
必须下车推行,同时靠右通行

下车推行即视为行人
可以推着从斑马线上通过哟~

成都交警提醒
希望每一位骑乘人员
都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合理规划路线、时间
请牢记
任何时候
安全都是不可逾越的底线!


来源:成都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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