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
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指南
一、
适用对象
龙泉驿区流动人员,是指①非成都市户籍在龙泉驿区居住且办理了《居住证》的人员;②本市非龙泉驿区户籍在龙泉驿区居住且务工的人员。

二、
申请方式
(一)积分申请
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于2025年2月1日至4月30日申报积分并办结,积分达10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龙泉驿区合法稳定住所,且在龙泉驿区连续居住满半年,得分不低于5分)并办结,其随迁子女在龙泉驿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龙泉驿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二)材料申请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非龙泉驿区户籍在龙泉驿区居住且务工的人员,其随迁子女在龙泉驿区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在龙泉驿区办理的《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需到居住地辖区对应的派出所办理);
2.申请人与龙泉驿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龙泉驿区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
3.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4.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 6个月,已在龙泉驿区连续居住满半年的相关材料(如以下任一种材料)。
(1)自购房者:提供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2)居住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等)自购房者:提供房产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
(3)租住房屋者: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可到居住地所在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4)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提供租赁合同;
(5)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提供所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房产证明及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其随迁子女在龙泉驿区接受义务教育,由龙泉驿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三、
申请时间
申请人于2025年4月1日至4月30日在“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提交入学申请。
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
01
进入“龙泉驿教育”微信公众号对话框,①点击菜单栏【教育服务】→②点击【义教招生入学平台】栏目

02
点击【随迁子女就学服务】


四、
办理流程
(一)提交材料
申请人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申请人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成都教育发布”或“龙泉驿教育”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
(二)网上审核
龙泉驿区各街(镇)办事处在“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对申请人上传资料进行审核。
(三)结果告知
龙泉驿区各街道(镇)审核后,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发布审核结果通知。
1.对未通过审核的,显示“审核不通过”。
2.对提交资料不全或者有误的,申请人需补足相关材料。
各街道(镇)登记点信息:
街道(镇) | 登记点地址 | 联系电话 |
龙泉街道 | 北泉路688号 (龙泉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 (028)84883407 |
东安街道 | 东安湖路1399号 (东安街道211民生服务办) | (028)88462915 |
大面街道 | 驿都西路437号 (大面街道文化服务站) | (028)84637179 |
十陵街道 | 外东洪路中段288号 (十陵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 (028)84600542 |
同安街道 | 阳光大道138号 (同安街道民生服务办) | (028)84835883 |
柏合街道 | 合纵路79号 (柏合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二楼201室) | (028)88432610 |
西河街道 | 滨西路28号 (西河街道文化服务站二楼) | (028)60613167 |
洪安镇 | 均安路1号 (洪安镇便民中心二楼2203) | (028)84897473 |
洛带镇 | 柏杨街21号 (洛带镇便民服务中心) | (028)84893844 |
山泉镇 | 中街99号 (山泉镇民生服务办三) | (028)84820229 |
3.通过审核的,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并于2025年7月4日前,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告知申请人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四)报到入学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子女根据学校安排,出具《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到安排的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温馨提示
(一)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不接收转学生。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
(二)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已就学的随迁子女在同一区域、同一学段内不得申请转学。
(三)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 咨询电话
(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028-84853042

值班编委:刘丽 魏瑜
记者:席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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