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龙泉驿区部署开展
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
在全区范围多点位开展整治
深化推进城乡人居环境
“净优亮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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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行动聚焦建筑垃圾偷排乱倒、违规堆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常态化巡查、夜间路遇检查多措并举,通过查源头、查运输、查消纳,打击偷排乱倒、擅自受纳、违规堆放等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环境整洁。
今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于8月15日生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之规定:“擅自倾倒、堆放、丢弃、抛撒、遗撒、焚烧建筑垃圾的,将被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个人擅自倾倒、堆放、丢弃、抛撒、遗撒、焚烧个人产生的建筑垃圾的,将被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在此
龙泉驿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郑重提醒
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
属于违法行为
将依法受到严厉查处!
市民朋友们如果发现
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
(或其他固体废物)问题
可以拨打电话
(工作日9:00-17:00)
☎️028-83476306
或☎️12345热线
进行投诉举报
我们将会根据举报线索
第一时间核查处理
与市民携手共建良好的人居环境
大家也可以在这里留言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将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回应
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校对: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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